返回網站

企業e化(六):農產生鮮食品的E化零售問題

2010年9月28日

作者:丁偉峰顧問    

    在業者紛紛推出冷凍年菜、坐月子套餐、低脂餐等網路預購食品之後,2005年初網路市調公司預測,網購食品將成為當紅的電子商務商品。其實,早在2002年台灣各地農特產品、著名小吃生鮮食品,就已經在網路闖出名號。

    的確,台灣民眾普遍愛吃美食名產,以年菜為例,粗估每年預購市場高達二十多億;秋季鮮蟹類市場預估也高達十數億。再加上食品生產技術門檻低,許多個人創業以美食起家,難怪許多美食網站、美食拍賣帳號紛紛設立。但到底如何經營農產生鮮食品的e化零售?以下就各點簡述:

注重食品標示與說明

     雖然現行法令並未要求販售食品必須要有食材認證標章(如CAS、GMP)或生產製程標章(如HACCP),但「食品標示法」明確要求在食品包裝上必須標示生產廠商名稱、地址、成分、保存有效期限等必要項目。

慎用廣告用語

     由於網頁已被視為「廣告」之一種,刊登其上的用語必須非常小心,否則很容易招致處罰。例如「壯陽」、「瘦身」等宣稱療效詞句切勿引用;一般「營養食品」或「保健食品」與「健康食品」用語更不能混用。後者須領有「健康食品認證」字號,始可稱之。

 送達日期的約定

     由於生鮮農產食品保存期限短,除運送過程須置於低溫狀態下,送達後須立即再存入收件人冰箱才能保鮮,因此並不像一般常溫商品,可以轉交大樓管理員、鄰居或同事,而必須跟收件人約定確實送達日期或時段。

消費者試吃退換貨權利

     由於食品透過網路e化訂購,即屬消保法所稱「郵購」購物型態,消費者亦受「七日鑑賞期」退換貨保障。依現行實務案例,消費者甚至可於收件後「試吃」網購食品,若試吃不滿意七天內可要求退換貨,而退貨運送就是另一難題了。

更新日期:20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