錸盛新聞網專訪 丁子柏顧問特稿
看看上面這張圖,請先思考一下,您覺得:我們從這座橋跨去彼岸?還是彼岸跨過來呢?
當然,正確答案是:兩者都有!因為一座橫跨兩岸的橋一定是「雙向」通行的,不會是「單向」的。
同樣的,「跨境電商」也是雙向的!基本就有兩大類型:賣方跨去賣(去買方所在地賣) vs 買方跨過來買(去賣方所在地買)。而絕不會是只有一種路徑或模式!
上述兩種模式有什麼差別?各位商家老闆們,您該怎麼選擇?
這兩種模式,看來都可以達成「銷售到境外市場」的目標,但在商業戰略佈局、法律規範、市場營銷策略、人事安排、稅務負擔,以及接單、收款、物流方式...等等皆完全不同,成本費用更是天差地別!
您是否曾想過,您正在使用或選擇哪種跨境電商?費用成本為何這麼高?或是這麼多手續?這麼麻煩、困難?
賣家跨過去賣:法律門檻、營運與稅賦成本極高
以台灣「銷售大陸市場」為例,若您選擇的是到淘寶、天貓、京東、蝦皮跨境...大陸知名平台上架(包括代營運),那就是賣家(您或貴公司商品)「跨過去賣」如下圖。若「銷售美國市場」您選擇的是到eBay、Amazon上架,其實也是同樣的模式。
因為「入境就要隨俗!」(如上圖),跨到買家所在地正式通路(包括網站)上架,就必須遵守當地的法令(屬地主義),申設大陸公司、辦理「企業三證」(等於到大陸投資)、「商品三證」,還要開設大陸銀行帳戶、繳稅大陸稅賦、人民幣計價收款(承擔匯損)、外匯管制...等等。花費成本與門檻極高!難怪台灣商家容易失敗,隔年下架率高達9成!更多台灣商家則是望而卻步。
參考閱讀:什麼是大陸企業三證? 商品三證?
同樣的,若是到美國Amazon或eBay上架,也要申請美國商品認證(如食品要先申請FDA)、美國當地扣稅(約20、30%)、承擔匯損...等等,付出高昂成本。同理,日韓、歐美境外公司若要到台灣的PChome、momo購物網上架,不也是要設立台灣公司、開立台灣帳戶...等等嗎?
買家跨過來買:無法律門檻、營運成本低,還享稅賦優惠
丁子柏顧問又再次提醒:除了「賣家過去賣」之外,大家不該忘記雙向中的另一模式「買家跨過來買」!如下圖。
到了賣家所在地,買家同樣要「入境隨俗」。如同陸客搭機到台灣夜市購買商品一樣,大陸網友透過網路到台灣「跨境電商網站」購物,台灣商家(公司或個人)只要依照台灣法令上架,無須申請境外公司、境外商品證,也無須申請境外帳戶,買家依照台幣計價付款、無匯差、免轉匯、無外匯管制。當然,商家也只要繳交台灣稅賦,還可享受「外銷」優惠稅率。由於幾乎不增加任何「開辦成本」、營運成本與國內銷售相同,隔年持續營運成功率高達8成以上!
丁子柏顧問表示,多年來曾多次在政府單位、公會、學校等演講場合中解釋過第二種「買家跨過來買」模式,並呼籲政府與商家重視,但由於長期以來,商家一開始就只想著到大陸知名網站上架,累積造成的「偏見」,讓政府單位與商家都忽略了第二種模式其實相當簡便、低成本,低門檻。多年來,台灣商家甚至形成「非要去大陸、美國上架」不可,以及除非申請「三證」否則不能賣大陸的錯誤印象!
丁顧問也認為:政府應大力扶植「台灣在地」的跨境電商模式,讓境外買家到台灣跨境電商網站購物,降低台灣商家境外投資的風險與高昂費用門檻,還可創造更多外銷收入。可惜近年來,政府相關單位一直鼓勵「境外上架模式」的跨境電商(宣導到Amazon、eBay上架、天貓代營運...),完全無助培植台灣本土的國際電商平台,也無助商家降低門檻與成本,反倒讓境外電商公司狠賺了台灣商家的上架費與抽佣金。這樣只有「單向」的跨境電商政策,也等於剝奪商家選擇的機會。
尤其近兩年礙於疫情與政策管制,陸客幾乎無法「實體來台」採購,轉向線上購物的需求大增,但陸客卻幾乎找不到幾個可以在台灣收取支付寶、微支付或銀聯的跨境電商網站,就是明顯因政策導致的「缺漏」!結果是,台灣商家跨過去的門檻太高,只有大型企業有能力承擔,對岸消費者也無法跨過來買(因為沒有幾個台灣網站可以接單收款),台灣中小企業因此喪失的市場規模,難以估計!
沒有政府的政策鼓勵之下,仍有台灣網路企業突破萬難,並取得專利技術,讓大陸網友可以輕鬆「跨過來買」:免翻牆直接在台灣網站上下單,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或銀聯!
既然可以在台灣讓「買家跨過來買」又何必非要求「賣家跨過去賣」不可呢?尤其,前者的失敗率高達9成,後者成功率高達8成!兩相比較,台灣商家又何必堅持非要「跨過去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