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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創業教戰手冊(三)--購物網站營利模式

2010年9月28日

作者:丁偉峰顧問

  如何利用網路創業?「架設網站」當然是重點,成立網站的基本構成要素有三大項:系統程式、主機(網站空間)及頻寬。但光是購物網站的經營模式就分為數種,創業者應先確定經營模式之後,再規劃適用的網站系統與功能。

網路商店不單僅有數位行銷的特色與優點,以數位資訊處理訂單更能大幅降低後續人力處理成本。所以,若要發揮數位通路的好處,應將商業流程中的各階段予以「e化」或「Web化」。

一般電子商店應該具備下列基本系統程式功能:

 (一)後台上架/前台展示

 (二)購物車/訂單管理

 (三)電子報訂閱/會員加入/會員管理

 (四)訂購/付款/出貨通知

 (五)FAQ詢答/購物須知/隱私權保障說明

 (六)站外行銷支援/站內廣告促銷

 (七)統計/分析系統

  除自行架設購物網站之外,若創業者在其他網路拍賣平台、購物商城中上架販售,因缺乏關鍵會員資料與會員行銷功能,雖不能稱之為「自有通路」,但仍不失為一種網路銷售與創業型態。

  網路商店至於其他如進貨(進銷存)與訂單流程,包含付款機制(金流)、出貨機制(物流)等系統功能,則應視商品種類、價位及經營模式(經銷、中介、製造商…)之不同而有不同的安排與設計。

依據資策會「2006年國內電子商務經營現況及發展趨勢分析」統計顯示,台灣地區的電子商店以批發商或零售商為主的經銷商模式為最多,佔了49.4%,其次是直接與最終使用者聯繫,而不透過批發商或零售商的製造商模式,為27.9%。國內電子商店網站的營收模式比例如下圖:

  若為買斷囤貨方式,則訂單處理系統設計應採直接出貨方式;若為經銷轉單模式,則應採與供貨商交換出貨資訊系統設計。

更新日期:2010/9/28 發表日期:2007/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