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偉峰顧問
越來越多人發現搜尋引擎的重要,當然其中也有許多業主購買搜尋引擎廣告,為自己的網站帶入流量與人潮。但根據我們針對許多個案的觀察,由於購買同關鍵字的競爭者也越來越多,許多關鍵字的廣告成本因此已經成長6~7倍!
去年10月18日,香港商序曲股份有限公司開始正式將其所代理的搜尋引擎廣告在台販售,推出一種全新的廣告付費方式,依據廣告主所刊登的關鍵字被點擊次數計價。而且每次被點擊的價格,由選定同關鍵字的競爭者競標排序的位置決定,想要排序越前頭,就必須出價比別人高,由3元起價。所以最先選定關鍵字的廣告主,在無沒人競爭的頭一兩個月,享受搜尋最先順位,只需付出最低消費代價即可。
但在Yahoo奇摩大力的宣傳之下,加入選定關鍵字的競爭者越來越多,而且由於推出超低預付門檻的優惠,更使得許多個人、中小企業紛紛加入選購。截至今年(2005)六月,已經出現同一關鍵字有高達27位廣告主競爭選定的現象!前五名順位每次被點擊支出至少為21~16元,甚至在「搶位」競爭出價之後高達27元~21元!使得廣告主想要維持相同順位的成本,短短數月間成長高達6~7倍。
當然,這種倍數成長可以說是一種起始的現象,競爭者並非無限增加,當大多競爭者都採用這種廣告之後,廣告價格將趨於平穩。然而,廣告主面臨的問題不再是買不買搜尋引擎廣告,而是:
‧以多少價格購買、購買哪個順位才划算?
‧如何估算流量的效益與成本關係?
‧如何評估選購競爭者少競標的其他有效關鍵字?
‧能否以自然搜尋排序取代搜尋引擎廣告?成本是否更低?
有人說網路世界「4個月一個世代」,新的搜尋引擎廣告很快地改變了網路廣告的樣貌,也很快的帶來新的問題。歡迎加入「Web-Time網際時代」一起來探討電子商務問題!
更新日期:20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