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連載於工商時報2006/12/22 D2版
作者:丁偉峰顧問
實境:吳小姐從小喜歡塗鴉,並畢業於職業學校美術設計科系,累積了不少平常隨手創作的漫畫、卡通作品。最近她將作品放在網路部落格上,沒想到這些幽默、搞笑的內容,受到許多網友的歡迎,常常有網友要求他繼續創作發表,並漸漸成為人氣極高的版面,每天都有數千甚至上萬人上版瀏覽。她能以此創業嗎?
早在2000年,當網路上開始自動轉寄傳閱各種新奇有趣圖照或文章時,學者專家就已經看到個人在網路上的傳播影響力,不小於大眾傳播媒體,甚至斷言這股力量終將打破傳統媒體長期壟斷的獨大局面,形成新的傳播媒介與商業價值。個人創業,網路創業,加盟創業
今年部落格平台網站身價高得令人乍舌,原因也是因為這股個人傳播力量的匯流結果。其實,網友愛看的不是網站平台本身,而是其中放置的大量個人創作!而且不只部落格,個人網站(頁)、相簿、電子郵件…等個人化的網路工具,都能成為傳播的媒介與資源,而這些資源的取得,對個人來說幾乎都是免費的。只要創意夠,掌握內容生動、活潑、幽默、新奇、趣味等基本元素,就能吸引無數網友爭相觀覽。在網路時代中,個人「創作」的內容本身,就是形成傳播的關鍵,而再不需依賴龐大的人力、物力或成本去強迫播送。
其實,個人網路傳播媒體在我國早已出現了。
李先生2002年在南部某公立大學就讀期間就發現,當人們想去KTV前先練唱歌曲,或記不起許多優美的歌詞想查詢時,上網竟沒有網站可供查詢歌詞、歌名與原唱人!於是他開始著手蒐集中英文歌曲歌詞,並成立小型網站供網友查詢,而這個創新的個人網站由於非常簡單實用,單月竟可吸引上百萬人次上站查詢。雖然不能依靠查詢歌詞服務向網友收費,但他朝向廣告模式來發展,並大膽地向廣告主保證「行銷無效不收費」依照廣告促成成交金額付費,果然大受廣告主的歡迎,廣告滿檔,每月廣告營收在數十萬以上!這個網站去年底已被某財團高價併購,成為網路行銷創業的傳奇個案。
也有人專門從事「搜尋引擎最佳化行銷」(簡稱SEO行銷)。方法是先利用製作網頁的技術,依循搜尋引擎排行優先順位的規則,針對某些關鍵字製作搜尋排名在前的網站或網頁,以吸引增加上站人數。由於入口網站推行「搜尋行銷」廣告,建立了「排名有價」的制度,創業者刻意「卡佔」優先順位的網站也當然是有價值的。例如創業者製作簡單的「彌月油飯」網站,成功搶佔了搜尋排行前十名之後,再轉賣給販售彌月油飯的公司使用。這種網站(頁)製作成本低,每一佔位售價高達數萬元以上,轉售利潤並不差。
部落格在短短一年半之中幾乎成為網友的全民運動,幾乎每天都巴望著欣賞「創作能手」的新自拍、攝影、漫畫、評論、報導、日記、心得或散文…,像文前吳小姐每天吸引數千甚至數萬者的部落格不在少數。除了建立個人品牌,抒發創作興趣之外,有時也會被廠商相中,正式集冊出版發表,名利雙收。但也不妨發揮個人媒體行銷的力量,善加利用人氣,刊登廣告收取「成交支付」費用,豐富個人網路行銷營收。
更新日期:2013/2/23 發表日期:2006/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