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網站

電子商務線上金流(6):網路分期付款機制與風險

2010年9月28日

作者:丁偉峰顧問

分期付款與前文說明的「線上刷卡」(一次付清)不同,「線上分期付款」並非是由國際發卡組織VISA、MasterCard或JCB所主導的線上付款機制,而是我國發卡銀行順應我國消費群眾的習慣而發展出來的金流方式。(國外購物網站幾乎沒有提供這種付款服務)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追塑到十多年前,當時台灣開始出現「郵購目錄」購物,為了減低消費者負擔,提高刷卡購物意願,就已經有了這種「刷卡分期」購物的促銷手法。之後,再被電視購物頻道所沿用,甚至強調「分期購物零利率」深烙消費者心中,也使得網路購物業者提供相似的服務。

分期付款但這裡必須強調:線上分期付款乃是一種即時徵信與授權的系統機制,與傳統所謂「傳真簽單」以人工徵信取得銀行同意授權的流程、成本與需時等,差別甚大。前者由網友自行在購物網站網頁中填入授權資料,由網站系統立即經由網路連線,與發卡銀行取得資料交換與授權許可,網友在線上立即可知分期授權是否通過,網站管理人員也不必經手處理,完全無人工負擔。

分期付款但後者卻是由購物消費者填寫許多資料甚至加簽簽名之後,傳真予業者再由業者交給發卡銀行以人工確認徵信資料,資料整理往返花費至少三個工作天,耗費人力甚大。電視購物頻道業者常需要七個工作日才能將貨品送達,因為其中分期付款人工授權需時就用掉三日。

「線上分期付款」有以下幾個重點:

由銀行全額一次付清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當消費者取得發卡銀行分期徵信授權,銀行會將全額的交易款一次轉付給網路商家,再由銀行逐月向消費者收取分期價款。而傳統的傳真郵購分期付款,則須由業者以人工按月向銀行取得授權,相當費工。

分期手續費利率負擔

分期付款分期期數越多費率也越高,網路商家可以將手續費轉嫁在分期價款中,也就是說由消費者負擔分期付款的利率費用,但總和價若與一次付清價不同,則不能標示「分期零利率」。

適用發卡行有限  商家與各銀行分別簽約開通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目前持卡人是否可分期付款,僅發卡行本身可以進行徵信,若發卡行未開辦線上分期業務持卡人就無法在線上使用這種付款方式。而各開辦銀行之間也沒有徵信資料交換,網路商家必須與各開辦銀行分別簽訂網路收單特約商店,才可啟用。

否認交易風險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由於信用卡分期付款機制是由各發卡行開辦,且目前並無類似國際發卡組織提供的3D安全認證交易機制,仍採用「無簽單」交易概念認定風險。也就是說,當持卡人否認交易時,網路商家就可能必須承擔交易損失。

更新日期:2010/9/28  發表日期:200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