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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創業(3):什麼是在家創業、網路加盟系統?(上)

2015年7月21日

作者:丁偉峰顧問、 Web-Time 編輯部

幾乎每天都收到「您想在家兼職嗎?」、「多賺一份薪水!」等等類似的廣告信,都是在招募會員加入在家創業系統。這到底是啥?個人應該如何選擇加入?如果是業主如何建立在家創業系統?

它的起源我們要從網路行銷分析說起。網路運用瀏覽器初期,為了分析網友點選網頁中不同位置或網頁的情形,開始運用基本的網頁技術,將不同版面位置或網頁被點選的情況,紀錄在被瀏覽的網站伺服器裡,這樣就可以分析出同時上站的人們,不同的來源路徑,藉此分析網路廣告的效益。

既然可以區分同時上站網友的不同的前站來源,也就產生了廣告費用計算的新模式:依點擊次數計算給付廣告費用。您或許還記得,幾年前您在許多小型或個人網站中看到「請幫忙點選廣告,幫助站長賺錢」類似的標語,意思就是這個網站中的廣告只要有人點擊,委託刊登廣告的網站或業主,就會付費給該刊登廣告的網站。而這樣的賺錢方式,可以說是第一代的「在家創業」系統。

第一代的模式,看起來對廣告主相當划算,對刊登者而言也是一筆外快,雙方何樂而不為?但實際上,眾多的個人網站中卻常出現同情、故意多點,甚至機器人點擊程式的「假性點擊」,對廣告主而言,這些實質上都是無效的點擊與支出。況且,廣告預算有其「總額」上限,並不能無限制地讓新的創業者陸續加入。現在,這種利用網路賺外快的機會 ,在台灣已不多見。

後來,將廣告來源判別技術繼續延伸,發展出「訂單來源」與「會員來源」判別技術。利用相同的原理,區辨同時期訂單(或會員)的前站或廣告來源。如此,在家創業進入另一個型態:依據廣告產生的有效會員數或訂單金額計算費用!而這種模式也就是目前常見的「在家創業」系統基本原型。

如果是以收集到的有效名單(會員)作為計費單位(例如:引薦有效會員給付費用100元/人),則稱為CPA(Cost Per Action)或CPL(Cost Per List)廣告; 如果是以有效成交金額作為計費單位(例如:引薦有效成交金額的10%為費用),則可稱為CPS廣告(Cost Per Sale)。

更新日期:201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