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錸盛新聞網
2023全年台灣出口大陸(含香港)高達1,522億美元,佔全部出口的35.2%,遠高於出口歐美等其他地區。今年2024年3月單月,雖有媒體稱若不含香港,出口美國已超越大陸,但台灣對大陸(含香港)出口值為127.2億美元,遠高於對美國出口的91.2億美元,仍為台灣最大出口市場!大陸市場對台灣的最重要性仍是不言可喻。但公辦的「跨境電商博覽會」自2021~2024年,無一「跨境大陸電商」廠商受邀參展或講習,全皆為銷售美、日、歐、東南亞電商廠商參展。長期以往,讓也需要跨境電商銷售大陸的台灣廠商,尤其是中小企業,長期未得到政府的輔導與支持,資源配置與台灣出口比例相當不合!
其實,大陸早已是全球最大跨境電商市場,不論是B2C或B2B、進口或出口皆然。依據抖音委託勤業眾信的研究,大陸進口跨境電商2023已達8,451億RMB,預計2025將達13,200億RMB,等於5兆9,268億台幣!(如下圖)但在台灣對「跨境大陸電商」卻一直缺乏系統性完整的介紹,本站在此舉辦全台唯一「台灣跨境大陸電商博覽會」線上展,傳達正確的「跨境大陸電商」訊息與觀念。介紹範圍包括:上架法令與申證、大陸跨境金流、大陸營銷、物流與稅務...等各方面。
一、上架篇:法令與申證
正如同我們台灣民眾可以到大陸的「淘寶」網購物,可以接受大陸境外付款,再將商品直接送到台灣買家手上...。同理,大陸民眾亦可到台灣網站下單、付款、送貨到大陸。這就是最簡單的「跨境大陸電商」概述。當2014大陸淘寶接受台灣付款的同時,基於平等互惠原則,也開放大陸民眾可以付款到台灣了。
依據大陸2019制訂生效的「電子商務法」,除明訂在「大陸境內」經營跨境電商企業法人的經營規範,亦同時以法律明訂大陸民眾於「大陸境外」跨境電商購物的渠道。也就是說,除了在「大陸境內」設立登記跨境電商業者(亦即境外的我們可以「跨過去賣」)之外,亦以「法律」允許大陸民眾聯網到「大陸境外」跨境電商網站(亦即大陸民眾可以「跨過來買」)購物,大陸俗稱「海淘」,並予以降稅優惠保障。(詳參物流篇)
商家若到「大陸境內」電商網站上架販售進口商品,依照「法令屬地主義」,如同一般大陸企業依法就要申辦大陸企業三證、商品證與正式報關進口,當然成為大陸企業單位之後,也要依法繳交大陸營業稅、營所稅...。
若是由大陸平台業者擔任大陸經銷商,仍須辦理正式報關進口。同時扣除大陸營業稅、抽佣...之後,再向大陸經銷商請款,帳期約6~9個月。縱使以「台灣個人」名義到大陸淘寶上架販售台灣商品(亦為進口商品),商品也要申辦商品證,當然仍須在大陸開戶、大陸收款...。
若到大陸境內「跨境電商試點城市」(共86城市+海南),亦須辦理大陸企業三證、大陸帳戶、人民幣計價、大陸帳戶收款、負擔大陸營業稅、營所稅...。若自建交易網站者,須另申辦ICP網站執照。但可適用「跨境電商直郵」保稅區倉儲優惠。(詳參下文:五、跨境物流篇)
反之,若是「大陸境外」跨境電商網站,依照「法令屬地主義」,則是依照該跨境電商企業「所在地」(即「銷售發生地」)法令。正如同出國觀光購物時,在觀光地的商家僅是依照商家所在地法令設立、交易與負擔當地賦稅,無須再申辦大陸企業三證、商品證、免辦進口查驗,並享直郵與外銷稅賦優惠....。(詳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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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陸跨境金流篇
如果我們要到「大陸境內網站」銷售台灣商品或服務(跨過去賣),除申辦大陸企業三證、商品證之外,當然要到大陸開戶、實名認證,以人民幣計價、大陸帳戶收款,再自行轉匯台灣。當然,除匯差問題之外,目前大陸嚴格外匯管制,也必須注意。
但若我們讓大陸網友到「大陸境外網站」購買台灣商品或服務(跨過來買),則網站內應設置「大陸跨境境外支付」金流,專門收取大陸支付寶、微信支付與銀聯付款。以台幣計價、台灣帳戶收款,沒有匯損,也無須國際轉匯、外匯管制...。目前,台灣地區僅一家廠商取得兩岸認證與專利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除非大陸民眾親自到到台灣實體商店,使用手機或銀聯卡「線下支付」,目前兩岸間僅限「跨境電商交易」可使用支付寶、微信支付或銀聯「線上支付」到台灣帳戶。也就是說「無賣場則無交易,無交易即無支付」,若沒有在「跨境大陸電商」網站(線上賣場)下單,就不能單獨完成跨境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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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陸境外聯網與雲端篇
由於大陸對於許多境外網站採「屏蔽」作法,包括Google、Yahoo!、FB、IG、Youtube...都無法在大陸聯網觀看。也因此,許多商家會選擇到「大陸境內」設籍販售(跨過去賣)。
但「跨境金流」的原則就是:收款方在大陸境外,付款方在大陸境內!收款方也就是收單、收款的「跨境電商」網站必須在大陸境外。
「在大陸境外」的大陸聯網問題看來似乎很難,連一般AWS雲端或聯網似乎也不符合大陸要求。但實際上目前全球至少已有4,000家大陸境外跨境網店提供大陸購物服務,聯網問題不是無解。
目前在台灣已有廠商提供服務,保證大陸方不會屏蔽,大陸網友聯網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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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陸營銷篇
「電商x營銷=業績」電商是通路,營銷是曝光推廣,缺一不可,舉世皆然。故不論是在大陸上架銷售,或是在大陸境外上架,都應做好營銷規劃。而不論哪一種上架,大陸的營銷模式都是大致相同的。基本為「社群營銷」模式,包括「直播帶貨」、「微信號」、「微博號」、「小紅書」等媒體。目前大陸電商營銷主流都是以「網紅推薦」為核心,並可採「分潤抽佣」的「分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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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跨境物流篇
如上所述,若要在「大陸境內」電商販售台灣商品,依法就要先辦理「進口報關」查驗,取得商品證之後才能上架。台灣的美妝品、營養食品皆在要求之內,送審時間約8~14個月。
在「大陸境外」電商網站上購物,是以「寄送」方式進入大陸。與陸客出國觀光購物一樣,攜回之商品並不需事前辦理「進口」查驗,而是以「包裹」概念處理。主要有以下:
1)一般直郵:包含國際快遞,順豐物流在台灣的服務就是其一。
2019年4月間,大陸為「促進進口與消費」特別將行郵稅(也稱直郵稅)稅率降低。
2)跨境電商直郵:特別針對「跨境電商」貨品設置的通關渠道,大陸海關與跨境電商網站系統連線,以電子檔傳送方式報關,加快通關速度。是專屬於「跨境電商」的物流渠道。並設定「跨境電商直郵稅」稅率為「一般直郵」之7折!稅率優惠再優惠,顯見大陸政府對於「跨境電商」的重視與鼓勵。
本渠道除以「單件」方式進入大陸外,另規範「保稅倉」方式,允許大批量商品先暫放於大陸保稅倉中,待跨境電商網站接單出貨時,再核對訂單金額,核課稅金,進一步降低稅賦。從大陸倉出貨,亦可再加快到貨速度,縮短運送時間與路程,大大降低運送成本,嘉惠大陸消費者。
3)小貿清關渠道:特別為台灣地區送往大陸地區之一般物品的渠道,即為俗稱的「小貿」(台稱「小三通」物流)通關。運費中已內含「清關稅」,消費者免再賦稅。但近年此渠道已漸漸縮窄少用。
4)其他:如金門與廈門間的「金廈通」,具備運送路程短,時間快與成本低等特性。
雙11檔期創下台灣對大陸每天接單出貨5萬~11萬單的紀錄。如上現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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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稅務篇
大陸消費者在購買「進口境外商品」時,若購買的是在「大陸境內」上架的商家商品,由於商家(當地分公司、經銷商或進口貿易商)已經辦理「正式進口」報關,已繳交關稅,商品售價將會「內含」商家進口關稅成本,轉嫁消費者。
若購買的是在「大陸境外」跨境電商上架的商家商品,則依照上述不同通關物流渠道規範之稅則,由中國海關向消費者課徵,境外商家無庸先行繳交。而平均稅率由高至低排列為:關稅 >直郵稅/行郵稅 > 跨境電商直郵稅 >清關稅。且多項訂有「免稅額」,稅金未超過免稅額者免稅!
在「大陸境內」跨境電商販售商品,商家除先負擔關稅之外,銷售營收當然也要繳交大陸營業稅(13%~17%)、營所稅...。若由大陸平台業者擔任經銷商銷售,當然也會將大陸稅賦列為成本,併入「抽成」中計算。所以大陸平台抽成40%~50%以上,很是常見。
但若在「大陸境外」跨境電商販售到大陸,境外商家則是負擔商家所在地營業稅、營所稅。且商家還可享有當地「獎勵外銷」稅賦優惠。例如在台灣公司以「在台跨境大陸電商」銷售商品到大陸,屬於外銷範疇,就可以享有「營業稅零稅率」優惠!等於政府補貼營收的5%給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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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格服務商
依據本站調查,「在台灣」提供「跨境電商」服務的廠商很多,但都只能銷售北美、東南亞、東北亞或歐洲地區。而提供到「大陸境內」跨境電商網站或跨境電商試點城市(多達86城市+海南)上架服務的則是不少。但既然都是在「大陸境內」上架,上架、金流、稅務等各項,都要以前述為原則辦理,頂多取得辦公室租賃、倉儲費用優惠。
而「在台灣」專門提供「大陸境外跨境大陸電商」服務的廠商非常稀少。真正能提供:免大陸企業三證、商品證上架、大陸雲端與聯網,並在台灣帳戶收取支付寶、微信支付或銀聯、台幣計價、無匯差、無外匯管制,並協助商家處理物流、稅務優惠,且獲得兩岸認證的服務商,合格的僅有一家:
該公司多年來已輔導兩岸超過500餘家企業跨境銷售大陸,培訓超過三萬多名電商人才。並獲得兩岸專利認證,通過兩岸十餘家金融單位技術合作標準。不但替商家節省至少數百萬開辦成本,更每年幫助商家創造數千萬甚營收!
本文於 202207/30 初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