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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大陸跨境電商觀察:

行郵稅新制後續發展追蹤

2016年11月24日

本篇跨境電商觀察,主要是針對大陸行郵稅新制實施一個多月以來,一些後續重要發展來說明,希望持續關注能讓台灣電子商務加緊腳步,跟上「國際貿易」已經電商化的潮流。重要訊息有以下:

首先,大陸兩次發佈「正面表列」清單,允許「直郵輸入」項目,累積約1400項類。這些商品品類,已經涵蓋大多數台灣跨境大陸電商銷售項目。例如允許大陸跨境電商販售海外啤酒、紅酒,但白酒仍未開放。之後,雖仍可能隨時再增加新項目。但大陸跨境電商必須先將境外白酒下架。

第二,行郵稅制因「電商直郵」與「個人直郵」而不同。電商直郵已取消50元人民幣免稅額優惠,但個人直郵仍保有50元人民幣免稅額。也就是說,以台灣民眾個人身份寄出之直郵包裹,仍照舊制。而且,個人直郵商品項目又與電商直郵商品項目不同,不可混為一談。

第三、台灣對大陸「直郵」通關查驗須檢具「商品來源」證明,如購買發票,尤其當包裹被抽檢時,出貨主可以證明其商品價值如實申報。

第四、大陸相關單位已在5/8進行檢討會議,宣告針對新制實施後出現的一些混亂狀況,將再公告新措施加以改善。本文更新時剛好收到5/24大陸海關最新公告:美容保養品、營養保健食品、醫療器材...等品類,在大陸十個電商試點城市,新制延緩上路一年,其他城市則照新制實施。而根據11月份最新出台的政令,又再延緩至明年2017年年底。

從以上可以看出,大陸「電商直郵新制」實施之後,其中仍有許多規範處於變動中的狀態,必須隨時注意觀察。而且其中的各種規範細節繁瑣,又與實施地點不同而異,相當複雜,非跨境電商專業從業者一時能簡單理解。

更新日期:2016/11/24  發表日期:201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