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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金流(十):資融公司不得代刷信用卡分期付款

2010年9月28日

Web-Time 編輯部專文

作者:丁偉峰顧問     

      近日媒體報導,金管會明令資融公司不得為特約商店,向消費者代收信用卡分期付款款項,將引起消費者恐慌。但本站認為,此舉對於電子商務網站及其消費者影響有限,而其意義在於杜絕資融公司未經消費者同意,介入銀行與消費者間的刷卡合約,向消費者代收分期付款款項,避免引發糾紛,對往後的發展應有正面助益。

     近年由於國民所得並未明顯提升,消費性借貸觀念逐漸形成,商家又不斷推出「零利率」分期付款促銷,使得信用卡分期付款的需求與使用率,大幅增加。有些銀行未建立向消費者「分期收款」的機制,轉與資融公司合作,由資融公司一次對銀行付清,再分期以特約商店名義,在信用卡帳單中收取分期款,等於是消費者多次到資融公司消費一樣。但這樣的多邊契約關係,並未在消費者辦理分期時說明,導致事後消費爭議不斷。金管會祭出禁令有其防微杜漸之意。

    對B2C電子商務而言,雖然許多網站都有「分期付款」服務,但多是與自行處理帳務的銀行直接合作,少有資融公司介入,影響有限,反而是實體店舖商家受的影響較大。

    截至目前,台灣提供「線上信用卡分期付款」功能的銀行很少,不超過四家,但可以預見很快地,各家銀行為爭取市場,降低人工處理成本,會發展出各家的線上分期服務,屆時將可為網路商家提供更多金流服務選擇,也提升消費者的線上消費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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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