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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予君 編輯 丁偉峰 顧問增修
大陸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與上海市政府近日宣布將進一步開放上海自貿區七項增值電信業務,此一開放已與我方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大陸同意台灣業者在福建(上海)從事電子商務的優惠相同,台灣本來在兩岸服貿協議中取得進入大陸市場的優勢,因立法時程一再延宕,因此失去先機!
工信部與上海市政府主要開放內容分為三部分:
1.對世界貿易組織承諾開放,但外資股比不超過五成的資訊服務業務(外股可增加投資比率)、存儲轉發類業務等兩項業務,外資股比可試點突破五成。其中資訊服務業務僅含應用商店。
2.呼叫中心業務、大陸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業務、國內網際網路虛擬私人網路業務等四項業務,外資持股比將進一步開放;其中前三項業務外資持股可突破五成,後一項外資持股不超過五成。
3.在線資料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經營類電子商務)外資股比不超過百分之五十五,從事電子商務的外資企業註冊地和服務設施須設在上海自貿區內,業務服務範圍可擴大至全中國。
香港與大陸簽署也更緊密關係安排有關服務業的補充協議,要求大陸今年起要提供港商與台灣服貿相同的開放待遇。兩岸從去年中簽署服貿協議,至今仍無法通過立法院審議,已延宕超過半年,台灣原本能夠領先在福建爭取到的優惠,如今因為上海自貿區開放各國,台灣的優勢已消失。
資料參考來源:2014/01/07聯合報
後記:服貿協議因應上述上海自貿區的新規,對岸當局已宣布提高服貿對台灣之優惠:開放台資在福建試點投資電子商務公司,調高持股上限至67%
更新日期:2014/4/19 發表日期:20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