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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九):

電商採虛擬電子發票可免列印寄送發票

2014年4月19日

Web-Time 編輯部專文 作者:丁偉峰 顧問  

虛擬通路(包括網路商店)並非面對面的現場交易,接單、收款、送貨、開立發票...等流程,都是分段完成。近年「電子商務交易」與「無店舖通路」(如電視購物)興起,發展出幾種模式:1)接受訂單、收款者為通路商(如網站),送貨者為供貨廠商,開立發票者為通路商,貨品與發票分開送達消費者;2)銷售者向供貨廠商批貨,由銷售人自行接單、收款、出貨、開立發票...。前者如PChome購物,後者如網路拍賣賣家。無論何者,重點在於如何有效率、正確地處理大量訂單、收款、貨品與發票。本站前篇已述及收款部分,本文就發票稅務部分加以說明。

營業人完成稅籍登記之後,每兩個月向所在地稽徵機關請購統一發票。統一發票有幾種形式:1)手寫開立的統一發票:買受人、明細、金額、稅額...皆須自行填寫;2)超商收銀機發票:每筆列印交易資料需由人工逐筆鍵入;3)打孔列印式收銀機發票:每張發票可於現場交易時列印(加油站常見),也可以由電腦彙集訂單資料批次列印;前三種發票購得時,本身皆已先印有統一發票號碼,因此必須逐筆將銷售金額、稅額登錄於401表中,也必須每兩個月請購一次空白發票;4)電子式發票,發票號碼由稽徵機關預先發給銷售人,銷售人列印時可連同訂單號碼、訂購人姓名、商品明細、金額、稅額...等等資料,一併由電腦系統印出。銷售人自行準備空白發票,不必每期請購。甚至,可加印郵寄地址、收件人,直接交付大宗郵寄。如此,省卻大量人力處理成本與時間

近年,大型購物網站與消費者約定,將發票交由網站代為保管、對獎,發票可以不必寄交消費者,再將發票處理成本降低。2005年10月12日,PChome購物率先啟用財政部最新的「虛擬電子發票」型態,將發票內容以Email形式寄送消費者,並主動協助對獎,再將中獎發票列印寄送消費者。這樣可以將處理成本降至最低。而後,財政部於2011年起取消虛擬電子發票申請須繳交保證金的制度,開始推廣於一般中小企業採用。2014年一月起,更推廣企業同時用於實體與虛擬通路的「虛實整合」計畫,如此,將更方便企業處理擾人又不環保的大量發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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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