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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於台灣網紅「館長」多次赴大陸參訪、直播,再次掀起台商赴陸賺錢的討論熱潮。
不可否認,大陸確是世界第二大消費市場(僅次美國),本站已多次述及,不再贅述。但數十年來「台商到大陸」投資、設廠或開店的傳統模式,形成「必須赴陸」才能在大陸賺錢的迷思。
若想在「大陸境內」銷售商品或服務營利,依照大陸法令,支付寶、微信支付自2022/3/1起「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營業收款,銷售交易必須申請使用「商家收款碼」收款。(詳參專文)故應先申辦大陸公司企業註冊,即申辦「企業三證」。該三證不但申辦成本不低,而且境外股東持股不得超過49%。申辦之後即應依照大陸稅法申報繳交營業稅(13%~17%)及營所稅。招聘員工也須繳交社保「五險一金」。營利所得仍無法匯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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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許多人都想到大陸社群平台開自媒體,當網紅賺取流量分紅。但不論抖音、B站、優酷或愛奇藝...,都必須先完成身份認證(台胞證)+大陸手機號碼註冊,並符合一定資格才能開通。但最關鍵的問題,就算開通大陸社群自媒體帳號,依照大陸法規與平台規範,也只能綁定大陸銀行帳戶收款,不能轉匯到台灣。而且,大陸社群平台的個人分潤收入,仍應依照大陸個人所得稅相關法規申報繳稅,並非無稅無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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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也已多篇專文強調:隨著網路應用的普及化,以及大陸法令的開放,最低成本、最符合趨勢打開大陸市場的方式,只需依靠「跨境大陸電商」即可。
在台灣僅靠網路工具與渠道,即可合法將台灣商品或服務銷售到大陸全境,並合法在台從網路上收取貨款,如同在淘寶購物一樣,大陸消費者同樣可以「手機下單付款」到台灣,完全不需要跑銀行、換匯或匯款!(詳參「台灣跨境大陸電商」)
2025/8/19 初刊